公司和員工從來都是雙向選擇,即使到了辭職那一天也應該是好聚好散,不過如果面臨被辭退,我們該怎么做呢?被辭退談賠償技巧有哪些?哪些情況公司不能開除員工?
被辭退談賠償技巧
接到被辭退消息第一時間不要慌張,保持鎮靜(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大多數人會陷入情緒里,而忘記接下來要做的重要的事情)。
在現有條件下找出可錄音的設備或軟件,不過一般第一次談話都很突然,不一定有所準備,但沒關系,如果來不及也不要擔心,之后肯定還會有機會,請先聽對方說什么,然后不要給對方任何實質性答復,可選擇回答我先考慮一下,或我咨詢一下我身邊的律師朋友。
第一次談話后一定要保持理智,現在社會資訊發達,很多訊息不難得到,一定要為自己爭取合法的權益和補償,人事通常會使用多人談話連環轟炸來說服你接受他們開出的條件,你需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向法律專業人士提供自己的工作年限、工作能力、有無重大工作失誤、勞動合同簽訂年限、試用期長短,五險一金個稅繳納情況,這些都需要用到自己手里的勞動合同和工資條,所以平時注意保留這些資料,這對萬一最后走到仲裁的地步都很有幫助。
有了這些準備你就做到了心中有數,公司給你的賠償是否合理也很清楚了,通常都是少于應賠數額,你就可以告訴公司你期望的賠償金額了。
到了這一步就不是完全由公司掌控事態發展了,你就掌握了一定的主動性,公司可能會狗急跳墻,郵件或口頭通知你不接受公司的賠償條件他們可以單方面提出解約,并關閉你的考勤系統,拿出最初方案逼你就范。
但關鍵的部分來了,一般員工這時候心里防線就被擊破了,這是公司慣用的手段,這時候千萬不要慌,因為這是公司因為自身經營問題導致的解聘,不是你的責任,所以問題方在公司,這時候需要專業的法律人員發現對方的漏洞,并邏輯清晰的指出并回復給對方,后面不要忘記加上:我不同意公司開出的條件,并且會拒絕簽任何離職手續。
這時你就具備了與公司平等對話的能力,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小綿羊,公司也不敢怠慢你了,他們會派出有分量的人事負責人出面跟你談,而且他們也有了最壞的心理預期,當然對我們來說也就是最有利的處理方式,這時候合理合法的賠償也就能協商出來了。

被公司無故辭退怎么辦
一、被公司無故辭退,去勞動局仲裁
如果一家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而無故進行辭退,這種情況是可以利用勞動仲裁的方式來仲裁公司,因此大家在遇到突然被辭退時,一定要明白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我們國家大部分人對法律的認識都比較淺,就算遇到事情也有抵觸情緒,不過大家一定要明白,法律是保護大家合法權益的工具,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
勞動仲裁是對勞動者提供幫助的,在我們國家并且是免費的,只有掌握合適的證據,去當地勞動局仲裁,就能達到維權的效果,所以說,大家被公司無故辭退時,可以去勞動局進行仲裁維權。
二、被公司無故勸退時,不要簽辭職同意書
有不少的企業想要開除員工時,都會找一些理由讓你主動離職,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勸退”和“主動”的區別。
在被公司勸退的情況下,公司是有義務賠償員工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是1-3個月的工資,對于主動離職來說,公司是沒有義務賠償的。
就算被辭退后去勞動仲裁,由于簽了主動離職是無法仲裁成功的。
大家一定要明白書面辭職書的作用,面對公司千方百計的哄騙,也不能隨意在上面簽字,一旦大意簽了字就是維權無門,所以說,大家面對被公司勸退,不要隨便簽辭職同意書。
三、無理由不用過試用期,可以抓住其中的把柄
大部分公司,在招聘的新人時,往往都會設置3個月到半年的試用期,并且在試用期的薪資都是打折扣的,有不少的公司,為了節省運營成本,就會鉆試用期的法律空子,整年不停地招新人,還給這些新人設置各種考核機制,在試用期即將結束時,就會用各種理由不讓這些人轉正,如果這些人沒有正常通過試用期,公司才有理由辭退員工。
不管用什么理由辭退員工,一般這里面都是有貓膩的,大家在新公司中若是有不斷招新人的情況,就可以摸透里面的原因,找到公司違規的把柄,就算不能正常轉正,公司為了妥協也會給你一定的賠償金,所以說,公司無理由不用過試用期,可以抓住其中的把柄。

口頭辭退勞動仲裁能勝訴嗎
我們國家從來沒有口頭辭退一說。
如用人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需要額外支付一個月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不能“開除”員工?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用人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擔任專職的工會主席、副主席或委員的;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員工正處于義務服兵役期間的,等等。
如果解除,需要承擔什么后果?
后果一:這屬于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按照原合同繼續執行。
后果二: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再按照原合同繼續執行,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金,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進行補償。
經濟補償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也就是,在此基礎上,再乘以2。
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4年,如果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補償你4x2=8個月的工資,按你最后12個月的平均工資算,也就是,你的經濟補償=最后12個月的平均工資x8。